一、校外单位或本校教职工以群众团体等名义租借本校教学场地举办各类培训班的,须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教室租借审批表》,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向网教中心申请教室。
二、租借教学场地收费标准按湖师院发【2016】32号文件执行,继续教育学院核定后,统一缴入学校计财处。
三、租借单位或个人须承诺,在使用期间规范操作多媒体等教学设备,爱护学校公物,下课后及时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如发生人为损坏现象将按价赔偿并追究一定责任。
四、租借单位或个人须承诺,在使用期间保持教学场地的良好环境,连续使用时应每天安排值日生负责打扫卫生,搞好桌面、抽屉、地面和角落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垃圾。
五、租借单位或个人须承诺,在使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利用租借场地进行非法宣传、讲座、传销和宗教迷信等活动,如发生上述现象将追究租借单位或个人一定的法律责任。
六、租借单位或个人须承诺,在使用期间租借方人员或学生出入本校校园,应严格遵守学校校园出入管理规定和要求,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和文明礼貌。
七、我校只租借场地。租借单位或个人须承诺,在使用期间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如在使用期间出现各类安全意外或纠纷,由租借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继续教育学院
出借单位: 湖州师范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租借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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