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的要求,为建立“规范、高效、反应迅捷”的管理体制和形成“敬业、务实、协作、创新”的管理队伍,使继续教育学院工作更好地适应创建湖州特色大学的需要,更好地为师生员工、学校中心工作及地方经济服务,经研究决定,特制定继续教育学院工作服务承诺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思想,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坚持继续教育学院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宗旨,努力加强继续教育学院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实行继续教育学院工作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增强继续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的服务意识,更新服务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务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服务质量,优异的工作业绩,展示继续教育学院的良好形象,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二、服务承诺内容
教师和学生是学校工作的主体,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继续教育学院的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以教师学生为中心,以教学质量为主导”的管理理念,围绕教学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有效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为培养高质量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以方便师生、高效迅捷为原则,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工作实际,将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群众公开。
1、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要摆正位置,增强服务意识。要急人之所急,想人之所想,解人之所难,严格要求自己,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把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师生满意与否作为检验自己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方式方法,与时俱进,干事创业,提高工作绩效。
2、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事事有人负责,办事程序明晰,增强工作责任感。按照职责分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要工作流程、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
3、实行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属职责范围内事项,快办、办好,负责到底;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单位办理。承办人须一次性告知与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材料。
4、实行积极作为与否定报备制。各科室及每一位工作人员要以积极主动、满腔热忱的态度对待工作。对所处理的每一工作事项,能办的事马上办;难办的事想方设法办,如需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协作办理,应主动与之协调,协办方要积极配合;确实不能办理给予否定的,要向申办方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必须将否定情况及理由报告上一级领导。
5、实行限时办结制。所有申报、审批事项必须限时办结;继续教育学院内部的政务运行,都必须按规定时限完成。
6、实行及时反馈制。对上级指示、批示,基层单位、师生员工的请示报告,兄弟单位的协调要求等,限时办理完毕后,必须将办理结果尽快反馈给交(申)办方;暂不能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也要将原因和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交(申)办方,使任何一项工作、活动、事项的处理都有始有终。
7、工作公开制。对继续教育学院的办事制度、程序、时限、要求、承诺、岗位人员职责等要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8、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推动各科室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采取有效形式,健全服务措施,特别是“窗口”单位,要普遍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加班)服务、预约服务等,创建群众满意的窗口。
9、失职追究制。工作人员由于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承诺,根据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致使国家、集体和师生的利益遭受损害的,按照其损害后果依法追究其责任。
10、自觉接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572-2321088和继续教育学院电子信箱:指定专人(综合办公室人员)负责接待来访,受理师生和社会群众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思想,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坚持继续教育学院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宗旨,努力加强继续教育学院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实行继续教育学院工作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增强继续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的服务意识,更新服务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务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服务质量,优异的工作业绩,展示继续教育学院的良好形象,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二、服务承诺内容
教师和学生是学校工作的主体,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继续教育学院的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以教师学生为中心,以教学质量为主导”的管理理念,围绕教学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有效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为培养高质量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以方便师生、高效迅捷为原则,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工作实际,将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群众公开。
1、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要摆正位置,增强服务意识。要急人之所急,想人之所想,解人之所难,严格要求自己,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把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师生满意与否作为检验自己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方式方法,与时俱进,干事创业,提高工作绩效。
2、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事事有人负责,办事程序明晰,增强工作责任感。按照职责分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要工作流程、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
3、实行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属职责范围内事项,快办、办好,负责到底;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单位办理。承办人须一次性告知与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材料。
4、实行积极作为与否定报备制。各科室及每一位工作人员要以积极主动、满腔热忱的态度对待工作。对所处理的每一工作事项,能办的事马上办;难办的事想方设法办,如需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协作办理,应主动与之协调,协办方要积极配合;确实不能办理给予否定的,要向申办方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必须将否定情况及理由报告上一级领导。
5、实行限时办结制。所有申报、审批事项必须限时办结;继续教育学院内部的政务运行,都必须按规定时限完成。
6、实行及时反馈制。对上级指示、批示,基层单位、师生员工的请示报告,兄弟单位的协调要求等,限时办理完毕后,必须将办理结果尽快反馈给交(申)办方;暂不能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也要将原因和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交(申)办方,使任何一项工作、活动、事项的处理都有始有终。
7、工作公开制。对继续教育学院的办事制度、程序、时限、要求、承诺、岗位人员职责等要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8、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推动各科室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采取有效形式,健全服务措施,特别是“窗口”单位,要普遍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加班)服务、预约服务等,创建群众满意的窗口。
9、失职追究制。工作人员由于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承诺,根据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致使国家、集体和师生的利益遭受损害的,按照其损害后果依法追究其责任。
10、自觉接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572-2321088和继续教育学院电子信箱:指定专人(综合办公室人员)负责接待来访,受理师生和社会群众的意见。